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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 蠢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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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桓嘉喊了内侍,将十二具尸体抬出宣室殿,有内侍趴在地上擦洗,殿外等候的文武大臣,唏嘘不已,瞧热闹的宫女内侍,惊疑恐惧,跌绊跑远。

    夏侯云:“前世,来生,凭你们,也配!”

    宋丞相捋着胡子:“太子殿下真正的样子,错付他人,殿下,这话,不对头啊。”

    夏侯云不以为然:“有见过本宫的,有与假冒本宫的人欢好过的,或攀污本宫妄求荣华的,有愿为假太子去死的,十二个人,十二副心肠,本宫送她们一副棺木,算本宫仁慈。”

    “假太子?”宋丞相惊。

    “也许在他心里,他才是太子,本宫这个太子,名不正,言不顺。”

    燕明睿:“殿下,确认金袍人,夏侯宪的儿子,还活着?”

    “十之八九。”

    唐越怔怔:“不会吧,那天晚上,我们瞧得清清楚楚,殿下一箭射穿了金袍人的咽喉,乱马踏成泥了。”

    乔飞:“这有什么不好说的,一件袍子而已,谁穿不是穿,怎么就能肯定穿上金袍子,就一定是金袍人呢?”

    徐太常:“殿下认为,十二女子敲金鼓,是金袍人挑起来的?之前此人做下的事,都是刀枪相见,这送美送子的蠢招,或许是别人做的呢?”

    乔飞憨笑:“倒是想刀枪相见啊,有宋丞相追剿在前,有殿下铁鹰骑碾压在后,那金袍人有多少刀枪的力量,也耗得差不多光了,刀枪动不了,只好来暗的,殿下在明处啊。”

    徐树林啧啧两声:“乔大个子,脑子挺好使,嘴皮子挺利索,合着憨头憨脑,扮猪吃老虎的?”

    乔飞茫然道:“乔某想什么就说什么了,殿下说过,敌在暗,我在明,就要防着敌人的暗算,没记错吧?”

    “你行,你行。”徐树林直翻眼睛。

    “蠢招吗?”夏侯云冷冷道,“在易先生的滴血认亲前,这殿里殿外乌泱泱一大片人,有几个认为,本宫是干净的,是被诬陷的?在这一大片人当中,有多少人巴不得本宫收下这些美女,以使一年后有借口送女入宫,飞黄腾达?祸起萧墙,本宫又怎么知道,这送进宫来的女人,就没有和本宫的对头早就联手的?

    “本宫抚心向天,既不好酒,更不好色,这一招,对本宫来说,确是蠢招,癞蛤蟆掉在脚背上,伤不了人,膈应人!

    “本宫在这儿说一声,我夏侯云做了北夏的王,你们是王的臣,做好自己的事,尽好自己的责,想升官,想发财,凭本事,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抄什么近道!”

    诸臣嚅嚅。话说得真好听,哪国哪朝哪代君王,后宫空泛的,勤于政事,不为女色误,便是明君,为臣的,事要做,责要尽,抄近道怎么了,那也得家有娇女!

    “十二朵鲜花凋零在宣室殿,可怜,可怜!”太史令摇头叹息,对着易青躬身一礼,“易先生妙手仁心,还太子殿下清白名声,固王位根本,保未来云王在青史上留下干净一笔,本人代太史署的全部官员,向易先生表示深谢!”

    “太子殿下,”宋丞相咳嗽两声,以手抚胸,振声道,“太子殿下只为北夏强盛的拳拳之心,天可鉴,日可鉴,月可鉴!太子殿下是上天赐给北夏的天神,凡北夏民众,总有一天诚心归服,天道不可逆,天意不可违,这一天不会太远的!”

    夏侯云神色淡淡:“借宋丞相吉言,君臣同心,将士同心,方能天下来朝。”

    燕明睿吃吃笑,嘀咕道:“千穿万穿,马屁不穿,果不其然。”

    徐树林向前一步,面露惭色:“这一番美人计谋划得缜密,开始得热闹,最终却是让北夏的所有臣民看到,看到我们的云王心怀天下,绝非他们所想的酒色之徒!徐树林没有跟错人,铁鹰骑将士没有跟错人,中尉军誓保龙城平安!”

    唐越朗声道:“太子殿下心系北夏,唐越唯太子殿下马首是瞻,誓死追随!盘龙山作证,锦江作证!”

    殿里殿外,诸臣纷纷躬身,连声应和,一扫浓浓血腥味,一扫颓靡之气。

    燕明睿嘀咕:“都舔了蜜蜂屁股的,也不腻着。”眼角的余光留意着垂手立在殿门口的桓嘉,桓嘉则是一派安静恭敬之态。

    “冬天还是会下雪的,夏天还是会打雷的,野狼还是会捕杀绵羊的,狐狸还是会偷鸡的,太子殿下却真真是心怀家国的,”宋丞相捋须,瞅着一脸愤愤的燕明睿,笑道,“燕都尉,你是不是该请大家伙儿喝酒啊,听说燕家藏着陈年好酒,醇香典雅,尾净悠长,十里飘香哩。”

    “美丽的天鹅追不上高飞的雄鹰,万鸟之王的凤凰只栖息在梧桐树上。”燕明睿龇牙笑,“宋丞相耳聪目明,居然瞄上了燕家的美酒。”

    “燕都尉在骂本相老奸巨滑吧。”

    燕明睿咧嘴笑:“燕五岂敢在宋丞相面前造次,宋丞相想喝燕家陈酒,好啊,登基大典,燕五敬宋丞相一桶,不喝完,不许离席。”

    “再添加一些气氛吧,”宋丞相捋须,“太子殿下,老臣有一句话,不知当讲不当讲?”

    夏侯云坐回了自己的座位:“宋丞相但讲无妨。”

    宋丞相看了看徐太常,微笑道:“老臣记得,太子殿下今年二十有四,北宫只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宋丞相,”夏侯云打断宋丞相的话,“封后、选美、子嗣、立储,这些事,本宫自有打算,宗正府、丞相府、太常府,都不必着急。宋丞相,你是金袍人的对头,追捕金袍人,还请宋丞相多费心。”

    宋丞相噎了噎,能不着急吗,后宫安,子嗣丰,大大利于王位的稳固,这位太子,年已二十四,只得一子,还在近日被人暗害了,北宫丘妃肚子里倒是有一个,可远远不够啊,民间还讲究一子悬二子稳呢,丘妃似乎比太子还年长唉。

    宋丞相一双老眼从燕明睿、徐树林、桑强、于耀、桓嘉几个人身上扫过,激凌凌打了个冷战,这几个人,皆英姿勃发,气宇卓烁,太子能不碰檀曼莉那样的美人,不会是对女色,呃,一定是他想多了!

    夏侯云看向燕太尉:“燕太尉,铁鹰骑所需的四色马,开始筹选了吗?”

    燕太尉躬了躬身:“回太子殿下,选马的诏令已经下发,牧师司已派人赶往军马场,配套絮衣软甲的制作流程也传令到了织造司,织造司正调派人手,采购织物。”

    “燕太尉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“臣职责所在,不敢当殿下忧心。”燕太尉百味杂陈。

    多少年了,燕家担着外戚的名,被夏侯王室排挤于朝政之外,燕家子弟空有一身文武,嗟叹一生。他的妹妹燕槿,单纯得近乎愚蠢,只信她看到的,只听她想听的,生生和寰王心离貌不合,或许正因她愚蠢的固执,造成太子在朝中举步维艰,也教出了太子对燕家格外的亲近厚待,使燕家重振有望。

    燕明睿大大地咳嗽一声:“殿下,美人死是死了,长安宫外还不知怎样编排,既推测金袍人没死,还扑腾出不小的水花儿,不打打他的脸,不打肿了,这口窝囊气可咽不下。”

    夏侯云:“金袍人打名声战,本宫不接,闲磕牙的话不会好听。传谕,寻找与当年的宪太子、宪王有过密切交往的男人,不分贵贱,一经证实,赏千两黄金。”

    殿里殿外诸臣齐齐腿软。

    活着的人怎么证实与一个骨头都成灰的人有过交往?岂不是说白便白,说黑便黑,千两黄金的重赏,铤而走险,以命来赌的人,不要太多。重点是“密切”、“男人”四个字,明晃晃引人想那有悖人伦说不出口的事,重赏之下,曾经的太子,曾经的王,不被栽上“男女不忌”的恶名,才怪。

    合着,你抹黑我,我抹黑你爹,你爹死了,死人不会开口,我就欺负死人了,你拿我怎么的吧。

    这不是无赖吗?

    宋丞相狠狠咳嗽两声:“诸位臣僚,本相要说,宪王,的确,男女不忌,太子殿下没冤了他。”

    诸臣腿软得快站不住了。

    徐树林:“那不就得了,泼脏水这种下三滥的招术,也好意思用到朝争上来,可见是上梁不正下梁歪,打名声战,毁殿下的名声,很好啊,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。原来是自己黑,见不得别人白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样吧。”夏侯云道,“天色近晚,散了吧。”

    不一会儿,宣室殿安静了,剩下夏侯云和燕明睿相对。

    “看看闪电去吧。”

    两人来到御马厩,闪电和追月卸了鞍,在园子里悠然散步。夕阳下,闪电昂头长嘶,它是那样的富有神韵,宛然是神的使者,它的眼睛闪闪发亮,亮得好似夜空里的金星,黑眼珠凝聚着熠熠的光彩,温柔如十六岁少女倚门回首。

    燕明睿:“你已舍了汗血天马,再舍这匹野马之王,人们会说你是个不爱马的人,一个不爱马的男人在北夏是被唾弃的。”

    “大雪压不倒山上的青松,严霜冻不死牧草的根。明睿,我们兄弟为了北夏统一,已经忍了多年,可以再忍一忍的,东夷是我们的强邻,我需要时间,铁鹰骑需要时间。”夏侯云用脚尖在地上勾划了三个字,“尖,可小可大,卡,可上可下,傀,亦人亦鬼。成大事的,能屈能伸,敢舍敢拿。”

    燕明睿苦笑:“原以为你做了王就不必再忍,我想得简单了。”

    闪电见到夏侯云走来,一对黑黑的眼睛迎视着他,不住地摇头摆尾,不住地刨蹄轻嘶,显出极高兴的样子。

    夏侯云走到闪电的身旁,用手拍拍它的脖子,闪电不停地用它的腮来挨擦他,它毫无顾忌地流露出来的那种依恋与亲热之情,使夏侯云深深感动,他无法自持,情也难禁,紧紧地偎抱着马头,喃喃道:“闪电,闪电,你等着我,三年,我一定把你夺回来,你等着我!”

    “在那古老的草原上,有一匹野马孤独奔放,它像银色的旋风,它像耀眼的电光,飞驰在草地与山林,消失在太阳升起的地方。在那古老的传说中,这一匹野马幸福吉祥,它是神的使者,它是上天的力量,带走那尘世的苦难,让我们尽情地歌唱。”

    燕明睿望着西天的晚霞,耳边似有缥缈歌声,那歌声,像是某种神秘的经咒,又像是孤魂的祈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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