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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林肯的见面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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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火车到达华盛顿联邦车站的时候,在站台之外居然早已经有马车等候着了。这一次,没有过多的繁文缛节,关卓凡、卡梅隆一前一后,再由上两驾载有卫兵的马车护卫引导,一共四驾马车沿马萨诸塞街,向西北方粼粼驰去。

    至芒特弗农广场转上纽约大街,改向西南方行驶。而纽约大街尽头和宾夕法尼亚大街交会处,就是白宫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它还不叫白宫,不过在关卓凡的脑子里,已经不自觉地把它称为白宫了,不然每次想到它都得在脑子里打个滚,着实讨厌。

    眼前的美国首都华盛顿,给关卓凡的印象就是一个巨大的兵营。沿途的每一片草地上都扎着帐篷,到处都是挎着枪的人,其中有穿着蓝色制服的联邦军人,亦有不少是穿着五花八门服装,从各州调来“勤王”的民兵。

    另外一个印象则不很好——这不能算是一个干净的城市。动物粪便到处都是,动物尸体亦不鲜见,街角垃圾成堆,空气中隐隐漂浮着一种混合着腐烂食物、汗水和硝烟的奇异味道。

    关卓凡提醒自己,这是十九世纪中叶;还有,行军扎营,卫生问题不是有伤大雅,而是生死攸关。

    已经在松江军团中颁布的卫生条例,也开始执行了,但是力度还要加强,这个时代的意料水准还不够高,讲卫生就是战斗力,重要性不在大炮枪弹之下;不讲卫生,那就是给敌人送枪送炮,送人头。

    到了目的地,关卓凡下了马车,卡梅隆在旁伸手。以示引路。负责关防的卫兵向他们举手敬礼。关卓凡微笑致意,但是——

    这……是白宫?

    关卓凡事先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,穿越之前,他没有去过美国,但白宫见面不如闻名的说法已经听过很多了。他预备着实物比想象中或者说印象中的“小”。

    可是,这个“白宫”不仅仅是“小”,还“少”。还有,形状也不对啊。

    前方是一栋白色的两层的长方形的建筑。

    关卓凡的印象中,白宫应该是一个建筑群,这里怎么就这么孤零零的一栋楼?

    还有。白宫的中间部分应该是凸了出来,为圆弧形,而这个“白宫”完全方头方脑。

    还有,他记得白宫是三层,这个“白宫”明显是两层。

    还有,这是南草坪吗?会不会也……小了一点?

    一种时空错乱感捉住了关卓凡。他一阵混乱,一个荒唐的想法令人不安地冒了出来:我穿越过来的这个时空,不会和原来的那个不一样吧?

    其时已是天色向晚,日影西斜,白色的建筑笼罩在一团淡淡的金晖中。大门开处,四根巨大的门廊柱在夕阳中默默伫立。

    关卓凡心中一动:太阳在我的右手边……

    脑海中一道亮光闪过。

    我现在面向南方,这座建筑的大门开向北方……

    这哪是南草坪。这是北草坪!

    他恍然大悟,记忆被迅速调动起来:

    白宫是一座坐南朝北的建筑,出现在媒体中的形象基本都是它向南的那面,包括南草坪,建筑前面凸出为圆弧形,等等,而它的大门却是开在北边。

    草坪南低北高,白宫实为三层,但因为地势的缘故,从北边的大门直接进入的楼层其实是第二层。虽然英语中称为“一楼”。

    在南边便可以清楚看到白宫的第一层了,所谓“底层”。

    至于建筑群……关卓凡也想了起来:白宫的东西两翼是后来加建的,这个时候……就只有这么多。

    在中国的宅子里呆得太久了,本能地把所有的建筑当成了坐北朝南。

    想通这些,不由哑然失笑。然后心头大松,再看白宫,这种违和感就变得有趣了。

    关卓凡的专业跟审美没啥关系,但即便以他的眼光,这幢建筑看起来不说不伦不类,也是……怪怪的。

    底子是英国乡村大宅的风格,但北边加了个巨大的门廊,南边加了个巨大的游廊;北边门廊八根大柱,正面四根,两边各两根,南边游廊六根大柱,这十四根巨大的石柱前后一堵,白宫就变成了希腊神庙。

    关卓凡想,这应该很对美国那拨开国元勋的胃口吧——天命所归。

    一种几乎不加掩饰的神教气息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知道,这所房子原来并非白色,而是灰红相间的。四十年前被打进来的英国人放了一把火,烧得只剩了一个架子,战后重建,为掩饰过火的痕迹,通体刷成白色。之后将错就错,外部就都用白色建材装饰了。

    走进白宫。

    还不错,不说金堆玉砌,也称得上典雅堂皇。

    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电灯,只有煤气灯,光线不免暗了一点。

    穿过宽大的进厅和过厅,他和卡梅隆被径直引到和大门南北遥遥相对的一间椭圆形的房子里。

    这间房子的天花和墙壁是白色,但地毯、窗帘、桌椅全部都是蓝色,饰以金色花边,大致应是同时代的法国皇室风格,显得富丽堂皇。

    夕阳透过窗户斜斜地洒了进来,关卓凡望去,窗外绿草如茵,就是后世曝光率最高的南草坪了。

    他心中一动,这一层是“一楼”,即所谓“国家楼层”,这间椭圆型的房子居于楼层南半部的最中间,应该就是著名的“蓝厅”。“蓝厅”向来被用于接待比较重要的客人,历史上,中国第一个赴美使节陈兰彬,就是在“蓝厅”被当时的美国总统拉瑟福德?海斯接见的,那是1878年。

    现在,提前到1863年了。

    脚步声响,侍者高声唱名:“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到!”

    关卓凡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快步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宽阔的前额,长而削瘦的脸庞,深凹的眼眶,上唇刮得干干净净,下巴留着标志性的络腮胡子。关卓凡压抑着激动的心情,再不得认错的:美国第16任总统,亚伯拉罕?林肯。

    关卓凡和卡梅隆脱下礼帽,微微躬身。

    林肯向关卓凡伸出手:“逸轩,很高兴见到你。”

    关卓凡一怔,林肯说的这两个字发音有点别扭,但他没听错,不是“侯爵阁下”,是“逸轩”。

    信息量好大,一个有意思的开始。

    他随即转过一个念头:美国人真是做足了功课。

    关卓凡握住林肯的手:“总统阁下,谢谢你的邀请。”

    跟这位百多年前的历史人物握了手,让他心中有一种奇异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次难得的见面,我非常感激贵国政府所做出的决定,也感谢你和你的两万七千名士兵,不远万里来到美国。”林肯微笑着说,“在我们开始谈正事以前,不知我是否有这样的荣幸,可以赠予你一件小小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说罢这句,林肯松开了手,扭头示意。站在他侧后方的一名随员走了上来,手里捧着一个小盒子,立定之后,将盒盖面向总统打开。

    林肯从盒子中拿起一个拴着一条蓝色锦带的五角形的金属物件,转向关卓凡,改了称呼。

    “侯爵阁下,为表彰你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卓越的奉献精神,我,亚伯拉罕?林肯,谨以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之名义,授予你国会荣誉勋章。”

    耶?

    关卓凡先是吃了一惊,面上保持着礼节性的微笑,看看林大胡子,又以眼角的余光,偷偷瞄了瞄盒子里的那一只青铜色的徽章。

    要,还是不要呢?

    他心里仿似有一只小猫的爪子在轻轻挠着,痒痒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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