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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4章 真的难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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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厉凌停下即将捏爆扬克尔喉咙的右手,站起身来,向莎拉一点头道:“是他想要杀我。

    “我若不杀他,这就是后患,相信如果你是我,你也会这么做。”

    莎拉的眼眸里,此刻只有见到爱侣平安归来、虎口脱险的关切和欣喜。

    她望了望厉凌手里她的披风,又看了一眼地上的扬克尔,然后,又环视一圈,手往上一指道:“跟我来!”

    厉凌心头一跳,自己如果跟她去,这怎么都像是有一种“西厢月下桃花树、偷情一对狗男女”的节奏啊!

    莎拉已经不见了踪影,厉凌只得跟上去。

    月明星稀,涛声依旧,两道黑影,在甲板上,客舱间,纵身飞跃,几个起落,便来到了游轮桅杆顶层上。

    厉凌和莎拉第一次见面的老地方。

    汪洋上,星空下,浩风里。

    莎拉站在平顶一方,海风吹拂着她亚麻色的长发,好似荷兰郁金香庄园里那起伏的花浪。

    她想起了和厉凌第一次在这里相逢时的一幕幕。

    虽然当时她装晕,为的是制住罗宾,但厉凌见到罗宾对自己心生不轨,出手击晕罗宾……

    就是从那一刻起,这个东方修行者,走进了她的世界。

    她以为她略施小计可以制住他,却没想到反而被他反手钳制住。

    当时,她差些掉进太平洋里,是他,赶来将自己拥在怀里,救上甲板。

    可笑的是,接下来,竟然和他在这里翩翩起舞。

    就是在那一刻,她发现,自己的灵血湮力,竟然萌发了伦道之光。

    直到后来的屡屡相遇,却屡屡被他相救。莎拉再无法忽略这一切、再无法忘记这个男孩。

    无论他是不是同族,无论他有什么样的故事和来历。

    她只知道,四百年了,她第一次勃发灵血伦道光辉是因他而起。而他真的吸引了她、打动了她。

    然后,她给了他那枚代表血族爱情忠贞与生死誓言的血心结。

    爱情,来的就是这么快,这么巧。

    从那一刻起,她发现。自己走过了漫长的四百年,却并非是行尸走肉一具。

    原来,冰冷噬血如自己,也能焕发灵血伦道光辉!

    自己,真的不是木头人,不是冷血机器!

    爱,原来这么美妙!

    哪怕和厉凌邂逅在这太平洋上只有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,但她意识到,冥冥中自己等待这一天,已经等了四百年。

    所以。当厉凌在炸弹爆炸的最后关头,再加上被他那种大义凛然、视死如归、对他的同类充满了无限的爱与勇气的精神所感动。

    于是,她勇敢地跨出一步,冲上去,与他深深一吻。

    那绝世一吻,成为1998年流传于各种新闻媒体载体上的最经典一吻。

    到那一刻,一切都再无法隐瞒与回避。

    她当时根本不知道,她的行径会被全世界的人看到。

    虽然这会给她和血族带来巨大的危害和灾难,而最起码,她会被长老会审判和惩罚。

    但如果重来一次。她还是会冲上去,与厉凌拥吻。

    她一点都不后悔。

    厉凌几个纵跃,也来到了顶层上。

    莎拉两步奔过来,出现在了他的面前。握住了他的手。

    厉凌下意识地想要闪开,躲避,毕竟她是吸血鬼。

    可一阵忸捏,他终究还是没有闪开,直觉这气氛有些香艳,有些暧昧。

    女吸血鬼的眼睛里。有万种柔情,千番旖旎。

    这是自己给了她希望和机会——对她说过了那句“我接受你的爱”!

    “厉,见到你平安脱险,我好高兴!”

    莎拉琥珀色的眼睛里,好似有满天星辰在闪烁,那水漾的光泽,晃的人心颤悠悠,荡悠悠的。

    吸血鬼毕竟曾经也是人,莎拉同样有人类的各种爱憎和情感。

    有些女人,冷艳雍容,卓绝出世,看似不可接近。

    可她们一旦释放心结,也能温醇如酒,炽热似火,那情感的洪水也会如猛兽一般,狂烈而真挚。

    莎拉就是这样的女孩,厉凌释放了她的本性。

    厉凌伸回被她握住的手,面色不禁尴尬。

    这个女孩,毫无疑问,陷入了爱河,或者说,跳上了自己的贼船。

    看样子,跟自己一样,也是第一次处对象,是初恋吧!

    那少女般的对爱情的喜悦、陶醉、憧憬、幻想、珍惜却又患得患失的样子,都写在了她的脸上和眼里。

    作孽啊自己!厉凌真想狠狠甩自己一个耳光。

    特么那关头为什么要说出口“接受她的爱”,还说要去找她,如果死了,就钻到她的梦里去!

    现在可好了,如何回绝她,如何开口?

    他不是不想狠心地甩一句“我刚刚是骗你的”、“对不起,我有女朋友”、“不好意思,我们不合适”等等类似的话。

    可是,看到她这对真爱的期待和欣喜,那副萌萌的美,厉凌话到嘴边,竟无法说出口一个字!

    他怕自己说了,这个女孩——这个女吸血鬼会伤心的很。

    他不是情圣,并非博爱。

    但让一个还不到19岁、初涉人事和男女情/爱的男孩,在这种关头,直面她的期待和真情而说出口那种话,他做不到。

    他宁愿要她的手机号码,MSN,或者ICQ,或是E-mail邮箱。

    然后躲在另一个地方,不让她看到的地方,写下那些拒绝她的文字发给她。

    只要不再看到她这张惊美震撼的脸、充满了对爱的珍视和呵护的容颜。

    然后,彼此就像这太平洋里的两条鱼儿,虽然曾经相遇,却终非相濡以沫,终是相忘于江湖。

    “莎拉,我找你,是把你的披风还给你。”半天,厉凌终于憋出这句话。

    莎拉看了看厉凌那不宁的神色,说道:“厉,你有不开心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啊?没、没有!”厉凌说着把披风递给她。

    “厉,告诉我吧,我不仅愿意和你一起去面对困难和危险,也希望分担你的烦恼和忧伤。”莎拉并没接过她的披风。

    “哦,你有手机吗?”厉凌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血族的通讯联系方式,和你们的完全不同。”莎拉清灵一笑,

    “厉,到了纽约后,我会来找你的,到时,我会找到一个地方,你只要想见我,就到那里去留下你的信息和记号,只能是晚上哦!”

    厉凌有些不敢看她的脸了。

    老实说,如果正常男人遇到美的像精灵一般的女孩向他示爱、他却能无动于衷的话,这不是一种骄傲,而是一种耻辱。

    那不是正常,而是不正常。

    厉凌虽然有了爱人,但他不是柳下垂,他达不到老僧入定一般的修为和视红粉如骷髅一般的境界。

    被这么美、气质这般出众的白人女孩示爱,他也心神荡漾,无法自持。

    那和爱丽丝曾经对自己的示爱不一样,因为他对爱丽丝没有感觉,真的没有感觉。

    感觉,这种东西,真的很怪,不痛不痒,不酥不麻,却往往能改变一个人的决定。

    因为,厉凌对莎拉有感觉,而且,感觉很好。

    望着她如此投怀送抱,活/色生香,他甚至还会有一些旖旎念头浮现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她是吸血鬼,而自己有了青瞳。(未完待续。)